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12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5月26日—6月6日
2.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网报入口”进入填报注册信息。
二、现场确认(受理)
(一)现场确认(受理)时间:6月9日—6月13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报名。
(二)现场确认地点:福鼎市行政审批中心教育窗口(建设局一楼)
(三)联系电话:2195100 、2195099
(四)现场确认材料清单及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验印盖章;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的学历,需提供《学历更改审批表》一份(社会人员无法进行学历更改的应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使用A4复印纸打印,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